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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房地产诉讼应当注意的问题_聊城房产网

2014年11月29日 来源:聊城在线

进行房地产诉讼应当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1)要明确法院主管和管辖。是先向法院起诉,还是先进行行政裁决,向法院起诉,是向哪一級法院起诉。凡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房地产方面的权益发生争执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讼争的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依法受理。

(2)区分清楚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公民对各級政府就有关土地的所有杈或者使用权归属的处理决定不服,或对人民政府就房地产问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依法受理。

(3)注意司法救济与行政管理的范围。对一些诸如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糾纷,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房地产糾纷,单位内部集资分房糾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公民如果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只能直接找有关行政机关要求解决争议。

(4)应当明白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能就要承扭败诉的责任。即是说状告他人时首先要拿出证据,如拿不出支持您主张的证据,就打不赢官司。因此主张权利的公民应对证据进行充分准备。(聊城在线房产网)


 

上一条房屋诉讼中当事人是否负举证责任? 下一条央行降准又降息置业买房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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